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鞏義市污水處理廠二期配套管網工程,招標人為鞏義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建設資金為中央投資及財政資金并已落實。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招標編號:鞏財代【2014】35號;
2.2工程地點:南起人民西路與新西環路交叉口,北至連霍高速北側污水處理廠;
2.3建設規模:全長4080米;
2.4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施工圖紙及招標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內容;
2.5工期要求:150日歷天/每標段;
2.6標段劃分:一標段:從人民西路與新西環路交叉口至付溝口(k2+120),長2120米;
二標段:從付溝口(k2+120)至污水處理廠,長1960米;
2.7質量要求:符合國家質量驗收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投標人須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項目經理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臨時)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且未擔任其他在建建設工程項目;項目經理在報名時必須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相關證件進行現場核驗;
3.3 2011 年1月1日 以來企業承擔過類似工程施工(日期以簽訂合同日期為準);
3.4投標人被授權人在報名時必須提供 2013年1月1日 以來公司為其繳納的養老統籌證明原件(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
3.5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來財務狀況良好,財產沒有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對于成立時間不足的投標單位,從成立年份算起);
3.6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近三年(2011年1月1日)以來經營活動中無工程建設生產事故、質量事故、違法行為記錄及其他行政處罰等;
3.7報名時需提供項目所在地或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查詢對象包含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開具日期為招標公告要求的報名期間內;
3.8外地進豫企業報名時必需提供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進豫備案介紹信》。
4.投標報名:
4.1凡有意報名者,請于2014 年9月11日至 2014年9月17日 (法定節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時間),到鄭州市經三路與農業路交叉口銀豐商務a座13樓1308x室報名。
4.2報名須提供資料:法定代表人報名時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授權委托人報名時須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委托人身份證、 2013年1月1日以來公司為其繳納的養老統籌證明原件(單位所在地社保部門出具);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 2011年1月1日 以來企業類似工程合同至少一份;項目經理本人持身份證、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自理)、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2011年、2012年、2013年經有資質單位簽署的完整的財務審計報告(對于成立時間不足的投標單位,從成立年份算起);《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結果證明》;《進豫備案介紹信》(外省企業提供)。以上所有證明材料復印件均須逐頁加蓋企業公章,報名時查驗原件、留加蓋公章的復印件。
注:招標人將對潛在投標人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審核,一經發現潛在投標人提供虛假材料進行報名,將取消其報名資格。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招標文件發售時間:另行通知;
5.2招標文件發售地點:鄭州市經三路與農業路交叉口銀豐商務a座13樓1308x室;
5.3招標文件發售方式:現場出售;
5.4招標文件費:3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6.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詳見招標文件;
6.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資格預審:
招標人將根據報名情況確定是否進行資格預審。
8.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河南招標采購綜合網》、《河南省政府采購網》、《鞏義市政府采購網》、《鞏義市財政局公眾網》等相關網站上同時發布。
9.聯系方式:
招標人:鞏義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
聯系人:賀先生
電話:0371-64351298
代理人:河南龍華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鄭州市經三路與農業路交叉口銀豐商務13樓
聯系人:方女士
電話:18937150570
傳真:0371-67261777
2014 年9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