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8月17日下午,一臺挖機在迎賓路作業時,不慎將地下天然氣管道挖破,溢出的氣體呈井噴狀態泄漏,所幸消防官兵及時趕到控制了險情。
無獨有偶。就在事發數天前,崖城鎮中心漁港碼頭的地下網線被施工隊“腰斬”,令人不解的是,每次接好后不久又會被挖斷,附近居民對此頗有怨言。
這兩起因施工導致的地下管線受損事件并非孤例。近年來,隨著三亞城市建設的不斷加快,供氣、供水、供電、通訊等地下管線時常遭挖掘、鉆探等外力破壞,給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經營帶來嚴重影響。
那么,地下管線為何頻頻“受傷”?
連日來,本報記者深入調查了解到,工人野蠻施工、施工單位和地下管線所屬單位溝通不暢、主管部門執法權責不明晰、城市地下管網缺乏有序統一管理是導致類似事故頻繁發生的主要原因。
a.現狀:地下管線“傷不起”挖斷后給企業居民造成不便
對于家住在金雞嶺社區的符貴華一家而言,最近的一次停電令他郁悶不已。“足足停了2天,家里熱的像蒸籠一樣,根本沒法待。”令符貴華沒有想到的是,這起停電故障竟源于一臺挖掘機將地下10千伏電纜線挖斷所致。
而就在不久前,類似的停電事故再度上演。在鳳凰路與迎賓路交匯處的陽光保險項目工地上,施工機械將地下電纜攔腰斬斷,導致附近一小區數百戶居民遭遇停電之苦。
據海南電網公司三亞供電局統計,僅今年1至7月,外力破壞導致的停電事故多達45起,其中有25起是因地下電纜被挖斷所致。“對企業而言,受損的不僅是電力設施,更是用戶的信任。”一名相關負責人表示,由于被挖斷的電纜深埋地下,搶修需耗費一定時間,一些不了解實情的市民往往抱怨不已。
被挖斷的不僅是電纜。記者從三亞市公安消防支隊了解到,幾乎每年都會接到天然氣管道被挖的警情。據介紹,天然氣為無色無味易燃氣體,遇火源、熱源有爆炸危險,人吸入高濃度的天然氣可導致窒息死亡。“接到報警后,我們會緊急疏散周邊群眾,并用噴霧水槍對泄漏點周邊進行稀釋。”一消防官兵說,燃氣公司會配合消防部門關閉泄露的管道閥門,直至危險徹底消除。
“事故雖然沒有造成人員傷亡,但對居民用氣還是造成一定影響。”三亞長豐海洋天然氣供氣有限公司技安部經理蘇學平告訴記者,幾年前,一臺挖掘機將天然氣主管到支管的連接部位挖斷,導致全市天然氣供應出現緊張。
和天然氣管道一樣,埋藏在地下的還有通信光纜、供水管道。然而,這些維系城市正常運轉的地下管線,有時卻顯得十分脆弱。
b.探因:地下管線“很受傷”源于野蠻施工溝通不暢
天然氣管道被挖破、供水管道被挖斷、千伏電纜被腰斬……這些一個個看似孤立的事故其實并非想象的那么簡單。隨著采訪深入,我們發現,工人現場野蠻施工、施工方在開挖前和地下管線所屬單位溝通不暢、主管部門執法權責不明晰、地下管網缺乏有序統一管理是導致地下管道頻繁“受傷”的癥結。
震耳欲聾的轟鳴聲中,重達數噸的挖掘機揮動著巨鏟向地下掘進,不一會功夫,一個深約1米的土坑便已成形,這是記者日前在金雞嶺路一處工地上看到的一幕。駕駛挖機的是一名20多歲年輕人,交談中記者得知,在開挖時他們不會過多考慮地下管線,“如果有地下管道,業主單位會提前告知,否則我們也不清楚”,這名挖機手透露,曾在開挖時碰到地下管線,“好在我及時發現,要不可就闖了大禍,畢竟誰都不愿挖破地下管道。”
連日來,記者走訪解放路、鳳凰路、迎賓路等多處地下開挖施工現場發現,施工方對地下管線保護意識普遍不強,有的業主單位不重視查清“地下”狀況,也不愿意拿出專門資金用在“地下”程序上。“我們就算知道地下有管線,也會采用挖機開挖。”一挖機班組負責人坦言,相比人工開挖,用挖掘機更加節省成本,“只要足夠小心,就不會碰到地下管線”。
然而,事實上卻并非如此。
“很多情況是操作不當引起的。”蘇學平曾多次參與天然氣管道被挖事故處置,他告訴記者,在挖機鋒利的鐵鏟下,即使鋼制天然氣管道也顯得十分脆弱。由于天然氣管道為壓力管,埋深距地表一般僅為0.8米至1米,挖機在作業時稍有偏差便會挖破管道。
盡管在天然氣管道上方都會有天然氣管道標識牌,但施工方往往在地表清理時將標示物破壞,在地表清理完成后未能及時恢復天然氣管道專用標識,以至于在后續開挖過程中,挖機手無法準確辨別管道具體方位,有時只能憑感覺和運氣挖掘,最終釀成事故。蘇學平告訴記者,在其它建設施工中,依然存在施工單位野蠻施工挖壞天然氣管道的現象,“希望各施工單位在以后的施工中能吸取教訓,加強管理,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碧K學平說。
與天然氣管道相比,因野蠻施工導致的電纜線被挖斷現象更是屢見不鮮。“老城區的地下電纜基本上都是直埋,由于沒有電纜溝保護,在開挖時更易受到破壞。”海南電網公司三亞供電局一名技術人員表示,有時每月會接到數起電纜被挖斷事故,其中多數為施工方對地下是否埋有電纜并不知情。
“除了市政工程外,其余的地下開挖工程,施工方很少與我們提前溝通。”在海南電網公司三亞供電局,記者了解到,由于施工方和地下管線所屬單位溝通不暢,施工方盲目開發造成的管線挖斷事故較普遍。
據海南電網公司三亞供電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只要施工單位提前發函了解地下電纜線走向等情況,公司都會無條件給予幫助,“如果施工單位在開挖時需要供電技術人員參與,我們通常也都會安排。”該負責人說,但目前的狀況是,直到接到電力線路故障后,供電部門才發現是電纜線被挖斷了。
對此,三亞中法供水管網管理科陳科長深有體會。“我們為了避免施工單位挖破供水管道,只要他們來函請求幫助的,即便再忙也會抽人過去指導,但目前主動詢問地下管線走向的施工單位少之又少。”陳科長告訴記者,幾乎每個月都會接到近10宗供水管道被挖破的投訴,很大一部分是因溝通不暢引起的。
c.困境:管線規劃未統一出現事故難處罰難管理
地下管線被挖破,給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經營帶來不便和損失,對此施工方難辭其咎,但由于主管部門執法權責不明晰,出現事故后,施工方往往支付一定數額的維修經費后一走了之,并未承擔相應的處罰責任。
以天然氣管道被挖事故為例,按國務院《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五十條規定,未與燃氣經營者共同制定燃氣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從事敷設管道、打樁、頂進、挖掘、鉆探等可能影響燃氣設施安全活動的,由燃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記者從三亞長豐海洋天然氣供氣有限公司了解到,作為企業只能要求挖破管道的一方賠償損失,但無權進行處罰。那么,哪些部門可以行使執法權?
在市住建局,一名部門負責人表示,住建部門對市政天然氣管道有行業管理職責,但由于沒有處罰權,無法對破壞地下管道的企業進行處罰。
在市安監局,一名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對于天然氣管道被挖引起的安全生產事故,安監部門沒有直接處罰權,但會責成行業主管部門對事故責任單位整改并將處罰意見提交市政府。“目前我們有責令施工企業整改,但還沒有處罰過。”該負責人透露。
在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記者了解到,作為法律授權的執法部門,有權對破壞市政道路設施的行為進行處罰,比如,某一施工單位在未取得施工許可證和挖掘許可證(下簡稱“兩證”)的前提下開挖,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有權對其進行處罰,但如果施工單位具備“兩證”,在開挖過程中將地下管線挖斷,則主要由管道所屬行業主管部門進行處罰。從目前來看,涉及天然氣管道被挖破的舉報投訴較少,也很少進行處罰。
市住建局市政公用建設科一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市地下管網尚未形成統一的監管部門,供水、供氣、供電、通信等地下管線涉及住建局、水務局、安監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等多部門,此外,更有多達數十家管道所屬單位和運營企業。“有的施工企業過來查詢地下管線走向,我們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該負責人稱,由于缺少城市地下各類管網分布查詢平臺,一些有意查詢相關信息的施工單位只能在市城建檔案館調取既有資料,但許多管線分布信息大都年代久遠,尚未更新,有的管線上方地形地貌已發生變化……給施工增加了不小的難度。
此外,正是因為全市地下管網尚未統一納入規劃,地下管道運營企業各自為政,同一條線路重復開挖現象較為普遍。
d.破題:“治愈”管線“傷痛”考驗城市管理智慧
如果說,地下管線頻頻被挖是城市快速發展中暴露出的難題,那么如何破解這道難題則考驗著城市管理者們的集體智慧。令人欣慰的是,采訪中我們聽到更多的是富有理性、建設性的建言和部門企業的積極行動。
溝通是避免地下管線被挖事故的關鍵。“目前往往是被動溝通,沒有形成良性機制!笔凶〗ň钟嘘P負責人表示,在一些大城市,項目動工開挖前,業主單位必須將水、電、氣、電信等涉及地下管道的單位技術人員請到現場,查清所有地下管道的走向,避免挖壞管道。三亞可以借鑒這種模式,把“管線交底”作為施工許可的必要條件。
“目前我們已要求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等管線產權單位報送管線布局等相關信息。”市住建局市政公用建設科負責人表示,地下管線頻頻被挖現象已經引起該局高度重視,據透露,這些最新的管線分布信息將全部歸入城建檔案館,最大限度地為施工單位開放和應用。與此同時,及時采集新建的地下管線數據,建立健全地下管網檔案資料,并全部納入數字化管理平臺信息庫,形成城市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實現地下管線信息資源共享。
有專家提出,造成地下管網頻繁被挖壞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管線分布錯綜復雜,而解決此類問題最根本的辦法,是設立地下“公共走廊”,即在地下留設一個大溝道,集中將主要的水、電、氣、電信管道設置其中,克服地下管網日益密集給施工建設帶來的不便。這種“地下城市管道公共走廊”,能有效改變地下管道各自為政的狀況,已被國外發達國家廣泛采用。對此,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稱,將盡快研究這一措施在三亞實施的可行性。
多頭管理地下管網弊端已然顯現,對此,我省著名經濟學專家王毅武認為,參照城市管理的相關經驗,三亞市可效仿其他城市,設立“地下管網綜合協調管理部門”,對水、電、氣、電信等地下管道進行綜合規劃、管理和保護,改變多頭管理的現狀。
在對城市地下管網監管的同時,還需強化城市地下管網審批程序管理和日常監督檢查力度。省五屆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蔣明清曾在省“兩會”上建議,三亞市盡快組建地下管網綜合行政執法隊,經常組織開展綜合執法檢查活動,依法處理管網建設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加大對諸如擅自開挖道路、施工不文明等行為的監管、查處、處罰力度,進一步強化對地下管線建設的有效制約和處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