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下管線種類繁多,包括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工業等8大類20余種。管理體制和權屬復雜,涉及政府30多個部門,各自為政、條塊分割、多頭管理的問題比較嚴重,使得敷設在地下的各種管線重疊交錯、雜亂無章。尤其是近年來,施工挖斷管線事故不斷,違法占壓管線等安全隱患突出,亟待加強管理規范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指導意見》。這份指導意見的重點內容有哪些?主管部門的有關負責人及多位業內專家進行了解讀。
城市地下管線是保障城市運行的重要基礎設施和“生命線”。全面加強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的目標任務是什么?《指導意見》明確為,“2015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編制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力爭用5年時間,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將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顯著降低管網事故率,避免重大事故發生。用10年左右時間,建成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體系,使地下管線建設管理水平能夠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應急防災能力大幅提升。”
《指導意見》所明確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城市地下管線建設應規劃引領、統籌建設、強化管理、消除隱患。國務院參事室特約研究員王靜霞告訴記者,現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中沒有明確提出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編制和審批管理的具體要求,受現狀管線敷設資料缺乏等因素影響,各地普遍沒有編制城市地下管線綜合規劃,雖然在城市總體規劃中按照要求應有相關內容,但實際可操作性較差。因此,《指導意見》明確了各城市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地下管線綜合規劃。
王靜霞特別指出,《城鄉規劃法》對城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和竣工驗收等均有明確規定。但是,目前一些城市地下管線規劃未納入規劃管理審批,不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些城市規劃管理部門存在“重審批、輕驗收”現象;部分地區規劃監管薄弱,不按規劃要求建設和擅自建設現象時有發生。因此,《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嚴格實施規劃管理,也只有這樣,才能及時掌握地下管線的真實情況。
應如何統籌城市地下管線工程建設?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規劃管理中心主任劉佳福認為,要把握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統籌管線和道路建設。道路下各種地下管線的建設應當與城市道路工程建設統籌實施,管線建設計劃應服從道路建設計劃。二是統籌安排各專業管線工程建設,力爭一次敷設到位,不能一次建設完成的,應預留管線位置。三是要建立施工掘路總量控制制度,嚴格控制道路挖掘數量和規模,減少“馬路拉鏈”現象。
城市地下老舊管線改造對于城市安全至關重要。住房城鄉建設部城市建設司有關負責人說,當前,城市地下管線老化、腐蝕、失修、“跑冒滴漏”的情況比較嚴重,泄露爆炸事故時有發生,超期超負荷運行問題突出。為了保證地下管線運行安全,根據各行業管線的運行管理情況,《指導意見》提出了當前城市老舊管線改造任務,要求改造使用年限超過50年、材質落后和漏損嚴重的供排水管網;推進雨污分流管網改造和建設;對存在事故隱患的供熱、燃氣、電力、通信等地下管線進行維修、更換和升級改造。
王靜霞指出,現狀不清、“家底”不明是當前我國城市地下管線存在的主要問題之一。開展普查和建立完善信息系統有利于解決城市地下管線資料不全、不準問題,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及地下管線安全運行提供有力支撐。
五部門要求加強管線安全管理
本報北京6月23日訊 記者王軼辰報道: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等5部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加強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類似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通知要求,要準確把握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特點,筑牢加強城鄉規劃和建筑、管線工程設計安全防線。要把握好城市原有城區、新的拓展區、工業園區、工業聚集區、高風險企業、危險品輸送管道之間的關系,在組織編制行業、區域、流域、海域等各類建設開發利用規劃時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強化安全發展和安全管理論證,充分考慮安全生產要求,加強與行業規劃的統籌銜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實施、同步考核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