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長陳海波考察了沈陽市農村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和運營情況。他提出,要盡快完善管網等配套建設,確保現有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充分發揮作用。同時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切實做好設施日常維護管理,實現農村生活污水達標排放,改善沈陽市農村環境質量,加快建設“宜居鄉村”。
近年來,沈陽市按照國家和省對農村鄉鎮、村污水處理的規范要求,結合沈陽實際建設了299個農村村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主要分布在遼河、蒲河、渾河、北沙河流域,主要采用生化、人工潛流和表流濕地等污水處理工藝。
陳海波先后實地考察了于洪區平羅街道、新民市法哈牛鎮等污水處理工程的建設和運行情況,隨后主持召開辦公會議,聽取市環保局關于全市農村村鎮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的匯報。陳海波指出,做好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是改善全市生態環境的必然要求,是建設“宜居鄉村”的重要舉措,也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將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工作納入到“宜居鄉村”建設整體方案中,由市建委牽頭,在現有設施建設的良好基礎上,本著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則,科學規劃、統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作。當前,要做好已建成污水處理設施的管理和運行工作,以區縣(市)為運行主體,對于污水處理工程主體已經建成但管網配套尚未完善的項目,要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管網配套建設和設備設施的維修養護工作;已完工未驗收的項目,要抓緊完成驗收工作;要按照“誰受益、誰投入、誰管護”的原則,將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費用納入財政預算,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要選擇有資質的專業運營公司統一進行運營管理,建立長效機制,確保已建成的污水處理項目都能夠正常運行。各級環保部門作為監管主體,要切實承擔起責任,加強日常監督和考核,確保各污水處理設施真正發揮作用,實現農村生活污水達標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