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排水管理情況不僅關系水環境保護,更體現了城市管理水平。昨天,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了《蘇州市排水管理條例(草案)》,針對蘇州市排水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三個方面實現了突破,彰顯了“立法良心”。
據了解,《條例(草案)》在立法上實現了三個突破:一是法規的適應范圍、調整對象由城市向農村延伸,實現城市與農村全覆蓋。《條例(草案)》明確,縣級市(區)和鎮政府應當把村莊排水設施建設資金列入當地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項目。二是解決住宅小區管網日常養護難題。《條例(草案)》規定公共排水管道、窨井和住宅區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雨水、污水管道(以單元出戶井為界)、窨井的養護經費由公共財政統一列支,體現了社會公平性原則。《條例(草案)》還明確,市、縣級市(區)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通過招投標等購買服務的方式確定養護維修單位。三是《條例(草案)》規定“新建、改建住宅的,應當在陽臺設置污水管道”,從源頭上有效遏制陽臺生活污水無序排放,體現了現代城市管理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