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管線是城市運行的生命線,在保障城市運行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今年前8個月,本市已發生40起施工外力破壞地下管線事故,部分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高達幾十萬元,給城市運行和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帶來了嚴重影響。記者了解到,前期調查不清、信息互通不暢,是地下管線頻頻發生施工外力破壞事故的主要原因。針對這種現象,市城市管理委創新搭建信息溝通服務平臺,力爭消除工程建設單位和地下管線產權單位間的“信息孤島”現象。未來本市還將多部門聯動打擊破壞地下管線的違法違規行為。
事件:盲目鉆孔鉆漏燃氣管損失約15萬元
目前北京已建成的地下管線達20.81萬公里,涵蓋供水、電力、燃氣、通信等多個領域。隨著城市運行對地下管線的依賴程度越來越大,地下管線事故對公共安全和市民生活的影響也越來越大。
今年7月1日,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在通州區梨園鎮北京軌道交通7號線東延(萬盛南街)地下綜合管廊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進行圍護樁鉆孔作業時,因未提前查明施工范圍內地下管線的相關情況,盲目鉆孔,導致一條中壓燃氣管道被鉆機破壞,造成燃氣泄漏。被破壞的管線主要用于給通州區曹園逸家小區1000余戶居民輸送天然氣,雖然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北京燃氣集團的搶險人員也及時對破損管線進行了修復,但事故還是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4.8萬元。
事故發生后,通州區應急局對北京中地大工程勘察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并責成該公司對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進行處理。
除這起事故外,今年6月,朝陽區還發生一起因施工單位貿然挖掘作業造成地下自來水管線被破壞的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兩萬元;延慶區、石景山區也發生了燃氣管線被施工外力破壞事故,分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約10萬元和20萬元,原因也是建設單位對施工區域內地下管線情況掌握不詳實。
據市城管委統計,截至8月20日,全市今年已發生各類地下管線外力破壞事故39起,其中燃氣管線34起,自來水管線4起,歌華有線1起。
分析:施工前不調查檔案資料多年不更新
地下管線為什么頻繁發生施工外力破壞事故?通過調查分析以往的案例不難發現,不少施工單位都存在作業前對施工區域內地下管線情況掌握不清、盲目作業等問題。
具體來說,主要是三方面原因:
一是建設單位不主動調查。為預防施工破壞地下管線事故發生,準確掌握施工影響區域的地下管線資料是基本前提。早在2007年,本市就出臺了《關于加強基礎設施管線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的若干規定》,明確要求,工程建設單位需在施工前從城建檔案機構或是供水、排水、供電等管線檔案管理機構、管線權屬單位處查詢作業區域內地下管線情況,或直接委托勘察單位探測查明。盡管如此,在實際施工時,還是有不少工程建設單位并未主動調查、移交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資料,或未與地下管線權屬單位進行對接配合,有些即便進行了對接配合,也存在因施工人員變動、現場交底不清晰、施工作業不規范、盲目使用機械而引發事故的現象。
原因二是:檔案資料沒更新。隨著建設和更新改造,地下管網情況不斷變化,但部分檔案機構儲存的地下管線資料卻沒有隨之更新。有建設單位在施工前曾到相關檔案機構或管線權屬單位去調查施工區域內的地下管線分布情況,結果卻發現存儲的管線資料還停留在幾年前的狀態,這也給工程建設單位后期施工增加了不少困難。
原因三是:現場勘測費用高、難度大。本市地下管線權屬單位眾多,各管線單位的管線覆蓋區域和查詢方式又不盡相同,逐個詢問費時費力。加上受地下勘察測繪技術的限制,現場勘測難免出現遺漏或精度不準,且勘察費用較高,很多工程建設單位難以承擔。而部分施工單位對破壞地下管線的風險不夠重視、違章指揮、安全教育流于表面,部分管線權屬單位提供信息不及時、日常配合不到位,也給施工外力破壞地下管線埋下潛在隱患。
對策:搭建溝通平臺地下管線資料須先行確認
為解決工程建設單位和地下管線權屬單位間信息不對等的難題,市城管委搭建起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線信息溝通服務平臺。按照相關規定,挖掘工程建設單位需在施工開始的30日前在平臺上發布工程信息,包括施工位置、類型和建設單位聯系人等。已在平臺注冊的各管線權屬單位要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該信息回復施工區域是否有本單位權屬管線以及相關資料查詢的聯系方式。之后,挖掘工程建設單位需主動與相關地下管線權屬單位進行聯系,查詢相關地下管線資料,并進行現場確認。
據市城管委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北京市挖掘工程地下管線信息溝通服務平臺已有332個建設單位用戶注冊,自系統運行以來共有218家建設單位通過系統累計發布了4800項工程建設信息,為做好施工管線配合工作,以及挖掘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支持與服務。
此外,本市還將建立施工外力破壞事故的約談、通報和移交制度。各級城市管理、城管執法、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對于破壞地下管線的違法違規行為,除按相關規定罰款、記分外,還要約談企業負責人,進行通報批評、媒體曝光,對于未經許可,沒有查詢掌握地下管線資料就盲目施工,引起破壞地下管線事故的責任單位,可由行業主管部門采取停產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列入本市企業信用信息系統,依法加大經濟和環境影響賠償力度,依法追究行管責任人刑事責任等手段,從嚴從重處罰。
樣本:為避免占壓地下管線小區擴路更改了設計方案
方莊地區如何做到了“三無”
施工外力破壞地下管線事故并非無法避免,豐臺區方莊地區的地下管線綜合管理與長效保護機制提供了可借鑒的經驗范本。
據了解,方莊地區常駐人口9萬多人,地區辦事處通過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科學規劃、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引入社會力量建立問題發現全覆蓋機制等一系列精細化管理舉措,實現了地區內“沒有管線事故、沒有占壓隱患、沒有無主管線”的良好治理效果。
“在公共設施規劃設計過程中,遇到管線保護和設計方案沖突時,除了靈活變通,還是以管網安全為主要考慮因素,可以修改設計方案以及相關保護措施。”方莊地區辦事處相關負責人給記者舉了一個例子,在群芳路終端環境綜合提升過程中,原本設計的道路要從9米拓寬到13米,旨在實現雙向行駛及雙側停車,路側還要栽種行道樹。但在施工前經檢測發現,道路東側地下存在管線,為防止占壓問題,地區辦事處協調區城管委、園林局以及電力、熱力、燃氣、自來水等相關權屬單位了解地下管線情況,反復協商,最終更改了設計方案,取消了原栽種行道樹的計劃。
與此同時,方莊地區還建立群眾反饋平臺、網格化管理機制以及執法巡查機制,同時引入視頻監控手段,從人防技防兩方面雙管齊下,構建全覆蓋的問題發現機制。地區辦事處邀請“小巷管家”、“樓門長”參與日常管線保護巡視,并配備54名街道網格員,發現違規施工、管線破損等情況實時反饋,并在主要施工區域設立臨時攝像頭,對施工工程進行全程監控。
地區辦事處還將轄區內全部施工工程納入監管范圍,及時對接聯系施工單位和管線權屬單位,并建立施工工程臺賬作為備案。施工建設單位在完成備案后才能開始施工,住建委派駐的工地協調員每周要進行不少于兩次巡查,針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不愿配合備案的相關施工工程,及時通知城管分隊進行執法,采取相關強制手段要求備案后方可繼續施工。(作者:王天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