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排水戶源頭管控、提升公共排水設施精細化管理水平、推進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改造……9月3日,15屆84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廣州市城鎮污水處理提質增效三年行動方案(2019-2021年)》(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提出到2019年、2020年、2021年,廣州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別達到74.5%、76%、80%,城市污水處理廠進水生化需氧量(BOD)平均濃度分別達到105mg/L、110mg/L、120mg/L。
此外,到2021年底,基本消除污水收集處理設施空白區,并完成全市主要合流渠箱的清污分流工程;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到2020年底全市建成區達到海綿城市要求的面積不低于20%,2021年底不低于25%。
《行動方案》還提出了十六項具體工作措施,規定由各區政府具體實施轄區內排水戶的監督管理,并對其排水行為負總責;市、區排水公司受政府委托,對排水戶與市政公共管網的接駁井進行監管。
同時,加強市區排水公司專業運營管理,系統梳理核查區域內的各類排水設施的運行現狀,建立全覆蓋、可追溯的排水管網巡檢及問題發現機制。推進排水管網隱患修復,通過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等方式進行徹底修復,恢復已建管網的污水收集轉輸能力。構建廠網河聯合調度體系。(記者馮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