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1日上午,合肥市人大常委會在市政務會議中心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自2019年3月1日,《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相關領導,市政府辦公室、市城鄉建委等市直部門分管領導,各縣(市)區、開發區相關負責同志,以及中央駐皖、省、市新聞媒體記者近百人參加了新聞發布會。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劉觀寶主持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孔向陽講話,通報了《條例》的立法背景、過程和主要內容,提出了貫徹落實要求,并作為今后執法檢查重要內容;市政府副市長趙兵讓講話,提出了《條例》貫徹落實的措施,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將《條例》作為普法內容,加大宣傳培訓力度。
《合肥市地下管線條例》實施,標志著合肥市地下管線步入規范化、法制化時代,是合肥市城鄉建設的里程碑。
合肥市地下管線立法是對幾年來工作經驗的總結和對未來的期許;是以問題和目標為導向,重點解決長期困擾地下管線工作的突出問題;是對業已建立的體制機制的固化,具有鮮明地方特色,操作性強。該條例的出臺,將為合肥市地下管線的規劃、建設和管理,科學合理利用地下空間資源,保障城市安全運行等,提供法制保障,對于提升合肥市城市品質和人居環境,建設長三角世界級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創新之都發揮重要的、積極的作用。
會后,市城鄉建委管網辦主任李彬接受了媒體集體采訪,就《條例》實施背景、立法意義及特色亮點等方面內容回答了記者的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