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廣州市住建委獲悉,《廣州市海綿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正式印發實施。《辦法》提出,廣州將構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使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目標: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構建雨水系統
據介紹,廣州將結合“山城田海”自然山水格局,開展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構建低影響開發雨水系統,使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保護水生態環境,逐步提高城市排水防澇標準,有效控制面源污染。
廣州市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建設和運管管理。《辦法》提出,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在項目申請報告中應提出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措施、主要建設內容、規模及社會效益等情況。
措施:海綿城市建設設施須同步施工運營
《辦法》稱,廣州行政區域內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應按海綿城市建設要求進行建設,海綿城市建設設施應與建設項目主體工程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運營使用。
國土和規劃部門應根據市海綿城市相關指標體系,將可在土地、規劃管理中予以約束的相關剛性指標在土地劃撥(出讓)、建設用地規劃條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環節進行落實。項目建設單位和設計咨詢單位等,應在編制項目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以及各個設計階段中,增加海綿城市專篇。
海綿城市建設設施應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要求統籌施工,相關分項工程施工應符合設計文件及相關規范規定,監理單位應全過程監督和管理。在運營管理方面,市政配套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設施由相關職能部門負責維護管理,其經費由各級財政統籌安排;公共建筑的海綿城市建設設施由其產權單位負責維護管理;已建成住宅小區等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海綿城市建設設施由其物業管理單位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維護管理。(記者 田桂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