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下雨就“看海”的生活或許并不浪漫,城市內澇問題時常為百姓所困擾。
全國各個省市都積極探索解決暴雨后留下的城市“后遺癥”,用綠色發展理念引領城市新格局。記者發現,廣州市近年來推動“濕地進城”海綿工程,濕地公園數量多達19個。
濕地公園對于城市發展有怎樣的作用,對于廣州綠色生態環境建設而言,又有怎樣的特殊意義?近日,光明網記者跟隨“粵建粵美“采訪團走訪了廣州海珠濕地公園和大觀濕地公園。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濕地公園
“這里的前身是萬畝果園,現在每年七八月舉辦石峽龍眼節,請游客免費品嘗。另外部分還會送給附近的養老院。”海珠公園的工作人員介紹,“這里也是南飛候鳥的食物補給站,我們也會為它們留下一些食物。”
海珠濕地,總面積1100 hm2,位于廣東省廣州市城市中軸線南段,被譽為“廣州綠心”。濕地內河網縱橫,河涌交錯,珠江潮汐為濕地提供源源不斷的新鮮水源,每天的“潮起潮落”將豐沛的活水通過石榴崗河送入濕地,經過濕地凈化后再回流到珠江,形成海珠湖“一湖六脈”獨特景觀。
而此次采風團去的大觀濕地公園也頗具特色。2016年7月2日正式向社會開放,是廣州市生態文明建設規劃綱要中首個“海綿城市”試點項目。
公園中隨處可見大小不一的水塘,每個水塘深1~1.5米,多個水塘形成了十幾級落差的“濕地泡”,雨水在流經高低錯落的“濕地泡”后,變成涓涓細流。
“濕地泡可不僅僅是水塘,還分別起到沉淀塘、氧化塘、凈化塘、穩定塘等作用。”工作人員介紹。
據廣州市天河智慧城管理委員會主任唐裼漢介紹,這一項目采用“海綿城市”理論,通過地形塑造,修復場地內被破壞的生態系統,形成一條城市雨洪濕地廊道。不僅能夠有效緩解城市內澇問題,回補地下水,恢復流域洪澇調蓄與生態自凈功能,同時也為周邊提供了可休憩的城市公共開放空間。
除了這類城區的濕地公園外,廣州還有其他四種濕地公園,如濱海型濕地公園,郊野型濕地公園,河涌整治型濕地公園以及鄉村型濕地公園,全市的濕地公園多達19個。
綜合治污 帶動濕地發展
廣州市結合治水工程,加強河道綜合治理,大力建設或恢復濕地,擴大濕地保護面積成為環境治理當中一大亮點。
根據數據顯示,到2015年底,廣州市已建成48座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499.18萬噸/日 。廣州市將1184條行政村(社區)納入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范圍,占全市行政村總量的98.2%。
治理過程中,廣東積極探索人工濕地污水處理模式,將污水通過“升流式厭氧池+人工濕地”的方式進行過濾處理,選取美人蕉、風車草、蘆葦、花葉蘆荻、香蒲等耐污性強、凈化效果好的水生植物參與降解污染物質,明顯改善了農村污水處理的出水水質。
據市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截至2015年,全市累計整治和新增城市水域面積277.79萬平方米,新增河涌邊綠地586.56萬平方米、水邊綠道323.4公里,整治河涌144條,累計建設濕地公園12個(其中國家級1個)。
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州通過生態技術或生態工程,對退化或消失的濕地進行修復或重建。如在南沙濕地開展濕地資源動態監測以及瀕危珍稀物種保護等研究,在海珠湖國家濕地公園和灣咀頭濕地公園等開展“野生動物進城”示范點建設,提高濕地生物多樣性。
濕地立法機制出臺 推持續發展
為了保證濕地的持續性發展,廣州市出臺了不少關于濕地保護的規劃方針。
濕地進城,保護先行。廣州從2014年開展濕地資源調查與濕地總體規劃編制工作,科學規劃濕地水系,加快濕地公園建設步伐。劃分東北、中部、南部三大片區開展濕地保護工程。
2015年開始,市林業和園林局牽頭起草《廣州市濕地保護規定》,現已完成前期立法調研、征求意見工作并擬定草案注釋稿,已納入廣州市地方立法計劃,擬于2017年完成立法工作。通過推動地方立法,健全濕地管理機制,促進濕地保護規范化、法制化。
除了濕地保護工作外,廣州市著力推進森林進城圍城,重點提升建設流溪河、石門、帽峰山等國家、省級森林公園,近2年新增森林公園23個,全市森林公園總數達到73個,形成了國家、省、市、鎮街四級森林公園體系。
根據數據顯示,廣州森林覆蓋率達42%、森林蓄積量1484萬立方米,濕地面積114萬畝,占國土總面積的10.26%。
可以看出,這座有著2200多年悠久歷史的城市,正在進行著一場綠色引領的大行動,未來還將會有更多加強生態資源保護,城鄉綠化建設不斷躍上臺階,使得更多百姓共享綠色發展的新紅利。(伍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