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成都市城市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安全運行,避免因建筑施工導致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損壞,日前市建委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先收集所有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資料。施工區域無現狀地下管線資料或地下管線位置難以判斷,以及涉及油氣等危險化學品地下管線和國防電纜等重要地下管線的,應委托勘察或測繪單位實測現狀地下管線圖。同時,建設單位應與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權屬單位簽訂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保護協議,并及時將獲得的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現狀資料提交給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并保證提交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施工單位在組織施工前,要根據勘察、設計圖紙和建設單位提供的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資料開展管線調查工作,核實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的地下管線種類、實際埋深及走向,以及高空電力線路位置、距離情況等。在充分了解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的情況下,會同建設、監理等參建單位和管線權屬單位共同制定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保護專項施工方案。
《通知》明確,各建設主管部門和市安監站、市質監站要進一步加大對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力度,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確保施工作業過程規范有序,堅決遏制違法違規施工破壞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行為。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監管。各建設主管部門和安全監督機構要對施工作業破壞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的行為實施頂格處罰,并進行不良行為記錄,同時納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考核,督促企業認真落實地下管線保護責任。
施工過程中一旦出現損壞地下管線和高空電力線路情況時,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要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和管線權屬單位報告。(作者: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