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勘察作業破壞地下燃氣管道事故頻發現象,市住建局近日下發通知要求勘察單位加強勘察作業中燃氣管道保護,造成燃氣管道損毀的,將最高處以10萬元罰款。
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市發生了多起勘察作業破壞地下燃氣管道的事故,嚴重危害城市公共安全和影響城市燃氣穩定供應,造成了不良影響。我市先后頒布實施了《深圳市燃氣條例》、《深圳市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辦法》等法規規章,對燃氣管道保護做了專門的規定,建立了勘察單位與管道燃氣企業之間的溝通聯絡平臺。但是,個別勘察單位對有關規定不落實、對燃氣管道保護不重視,造成勘察作業破壞地下燃氣管道的事故呈多發趨勢,勘察作業已成為影響管道安全的重大風險源。
為加強勘察作業中的燃氣管道保護工作,市住建局下發通知要求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各勘察單位在從事地質勘探、鉆探等施工活動前,必須向城建檔案、規劃國土等部門或管道燃氣企業查詢施工影響范圍內的燃氣管道現狀資料;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或控制范圍內從事施工活動的,必須與管道燃氣企業簽訂保護協議后方可施工。
嚴格落實作業前提交鉆孔坐標信息的要求,各勘察單位務必在勘察工程開工前履行查詢、確認地下燃氣管道設施的責任,在住建局網站相關業務系統中提交計劃鉆孔坐標信息,在獲取查詢結果并采取相應措施后方可進行現場施工。
對于不落實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違法違規勘察作業的勘察單位,市住建局將按照有關規定,從重從嚴進行處罰,造成燃氣管道損毀的,處以10萬元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置。同時,市住建局將把勘察單位的違法違規勘察作業行為,納入不良行為記錄,在廣東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一體化平臺進行公示。(記者 竇延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