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通過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
《意見》指出,各城市新區、各類園區、成片開發區要全面落實海綿城市建設要求,舊城區要結合城市道路改造、老舊小區更新、棚戶區改造同步實施。2016年底前,太原市、山西科技創新城要率先開工建設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各設市城市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規劃編制工作。到2017年,城市建成區1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目標要求。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簡單地說,像吸水的海綿一樣,實現雨季時快速滲水、排水、蓄水,旱季時能實現水資源再利用!兑庖姟窂娬{,要全面推進海綿城市相關基礎設施建設。各城市要加強城市水環境綜合整治,發揮水體調蓄功能;優化城市公園綠地與廣場建設,增強雨水滲透吸納能力;改善城市道路排水,有效削減雨水徑流;建設建筑與小區海綿體,促進雨水資源化利用;加快雨污分流改造,提高城市排水能力。
《意見》提出各城市要因地制宜建設一批各種類別的海綿城市試點項目。試點項目應依據不同專項內容進行設立,選擇實施以公園、景區、廣場等綠地綠廊改造提升為主的園林綠地系統建設,以透水人行道、慢車道和停車場等低影響開發為主的道路交通海綿城市系統建設,以下沉式綠地、可滲透路面及管網改造、雨水收集回用設施為主的建筑小區系統建設,以建立城市雨洪調蓄控制系統、海綿城市軟件平臺為主的能力保障體系建設,構建全區域、多層次、立體化的城市“海綿空間”,最大限度實現雨水在城市區域的積存、滲透和凈化,促進雨水資源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
山西省將通過特許經營、可行性缺口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吸引包括民間資本在內的社會資金參與海綿城市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行維護管理。另外,省級財政將積極爭取中央對山西省海綿城市建設試點資金投入,優化簡化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批流程。(張劍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