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發布。這份《意見》,對中國城市的面貌和內核都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對有關大拆大建、山寨建筑、 政績工程做出嚴格限制;對智慧城市、海綿城市作出了前瞻性布局。
充分利用自然山體、河湖濕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態空間,建設海綿城市,提升水源涵養能力,緩解雨洪內澇壓力,促進水資源循環利用。恢復城市自然生態。制定并實施生態修復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修復被破壞的山體、河流、濕地、植被,積極推進采礦廢棄地修復和再利用。建設森林城市。推行生態綠化方式,保護古樹名木資源,廣植當地樹種,減少人工干預,讓喬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長。鼓勵發展屋頂綠化、立體綠化。進一步提高城市人均公園綠地面積和城市建成區綠地率,改變城市建設中過分追求高強度開發、高密度建設、大面積硬化的狀況,讓城市更自然、更生態、更有特色。推進城市智慧管理。加強城市管理和服務體系智能化建設,促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與城市管理服務融合,提升城市治理和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