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襄陽市政府辦印發《關于加強城市地下管線建設管理的實施意見》。該意見提出,要全面開展城市地下管線普查,科學編制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嚴格規范地下管線建設,推進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
按照該《意見》,2016年底前,襄陽市將完成城市地下管線普查,建立城市地下管線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編制完成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開展城市地下綜合管廊試點建設。2020年底前,完成城市地下老舊管網改造,力爭供水管網漏失率控制在國家標準以內。2025年底前,建立較為完善的城市地下管線管理體系,大幅提升城鎮地下管線應急防災能力和安全運行水平,實現地下管線規范化、數字化、科學化管理。
《意見》要求,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原則,合理安排地下管線和道路建設時序。建設主管部門應依據地下管線綜合規劃和市政道路建設計劃,統籌安排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線工程建設,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力爭一次敷設到位,并適當預建溝槽、預埋管道或預留通道。
行政審批部門應嚴格控制道路挖掘審批,新(改、擴)建道路交付使用5年內,大修道路竣工后3年內,原則上不得開挖敷設管線。因特殊情況需要開挖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方可施工,并提前7個工作日向社會公告,杜絕隨意開挖城市道路現象。
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結合新區建設、舊城改造、道路新(改、擴)建,在重要地段和管線密集區,積極推進城市綜合管廊試點建設。(記者龔莉 通訊員邱玉 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