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下旬,江西省住建廳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精神,增強城市防澇能力,促進水資源有效利用,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結合本省實際,代省政府辦公廳草擬了《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意見(征求意見稿)》,廣泛征求各方意見。
征求意見稿的總體要求和目標是: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積極推廣應用低影響開發建設模式,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科學規劃和統籌實施建筑與小區、城市道路與廣場、城市綠地、城市水系建設,切實增強城市防洪排澇減災等綜合能力,有效促進全省生態文明示范區建設。通過海綿城市建設,將70%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要求。
征求意見稿提出了加強規劃引導、強化工作統籌、提升住宅小區排澇水平、消減道路廣場的雨水徑流、增強公園綠地滲透吸納能力、充分發揮水體調蓄功能等6個方面的重點工作。要求在規劃區內通過規劃劃定“藍線”、“綠線”,有效落實城市河湖水系和山體林地等生態空間的保護。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新建小區要按照低影響開發的要求規劃建設雨水系統。新建城市道路各類地下管線的檢查井應采用預制檢查井、井圈、井蓋。公園綠地內硬質鋪裝、步行系統、停車場等宜采用透水材料,提升公園綠地對雨水的滯蓄和凈化能力。嚴禁隨意填埋河道水系等。
征求意見稿還提出了加強組織領導、創新融資方式、完善體制機制、抓好典型示范的保障措施。(蔡馥蔚 王紀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