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近日出臺進一步加強城鄉規劃工作的意見,其中要求積極開展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2017年底前編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綜合規劃,以及地下管線 (廊)專項規劃。
意見指出,全省要積極開展城市地下空間規劃編制,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由城市規劃主管部門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結合城市發展定位、資源環境容量和城鎮化發展等情況,在2017年底前組織編制完成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綜合規劃,以及地下管線 (廊)專項規劃。各縣市區政府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地下管線基礎信息普查和隱患排查,為規劃編制提供基礎資料。
各地要充分發揮城市設計在完善城市空間形態、塑造城市特色風貌、提高城市運營效率等方面的綜合作用,聚焦城市重點區域,在2016年底前,編制完成城市色彩、生態廊道、建筑立面、景觀照明等專項規劃。
2016年底前,全省要完成美麗鄉村、傳統村落以及沿邊地區、重要交通沿線、重點旅游區及風景名勝區等區域村莊規劃提升完善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全省村莊規劃提升完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