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要通過調研和論證,認真查找地下管網建設的各種漏洞和不足,認真分析形成原因,增強地下管網規劃建設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為了解決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難題,5月29日,《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河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將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它也成為全國首部綜合性的城市地下管網地方法規(6月6日《法制日報》)。
曾記否,2014年夏天一段時間內連續的特大暴雨,讓深圳等城市陷入一片汪洋之中,警醒了漠視地下管網建設的人們,并且帶來了對地下規劃建設的拷問。“內澇凸顯城建規劃‘干旱’”“我們的地下管網咋就這樣不堪重負?”“快來拯救我們‘城市的良心’”等質疑、呼吁的聲音不時見諸于媒體。中央及各級黨委、政府更是對此高度重視。2014年李克強總理在內蒙古自治區考察時便指出:“面子”是城市的風貌,而“里子”則是城市的良心。只有筑牢“里子”,才能撐起“面子”。這是百年大計。
應當說,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日前審議通過的這部《條例》,正是當地基于以往城建規劃建設中“重地上、輕地下”這一短板而采取的積極應對之策。《條例》的出臺將河北省城市地下管網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填補了法律空白。誠如河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馮志廣所言:“通過對城市地下管網建設管理的創制性立法,體現了地方性立法先行先試的要求,為啟動國家層面的立法工作進行了探索,積累了經驗。同時,這也有利于發揮立法的推動和引領作用,促進河北的城鎮化建設水平再上新臺階”。此言道出了《條例》的地位、作用和意義。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基于《條例》的樣板作用和標桿意義,盡管這是一項地方性法規,然而對其報以期待的卻不僅僅是河北當地,而是全國各地、社會各界。因此,將《條例》執行到位并使其發揮出應有的作用,意義重大。
筆者認為,執行落實好《條例》應重點把握好以下幾點:首先,各城市要通過調研和論證,認真查找地下管網建設的各種漏洞和不足,認真分析形成原因,增強地下管網規劃建設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即便是一省之內的城市規劃建設也有自己的實際情況,因此地下管網規劃建設不宜千篇一律,必須因地制宜、因城制宜、因百姓的實際需求制宜。所以,前期的調查研究和分析論證十分必要,只有在認真調查研究、科學分析論證、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才能進入實質性的規劃建設階段。
其次,要在落實《條例》方面形成合力。應看到,城市地下管線涉及供水、排水、燃氣、熱力、電力、通信、廣播電視、交通信號、工業等各個領域,管理體制和權屬復雜、九龍治水、馬路拉鏈等問題是影響城市地下規劃建設的瓶頸。要突破這一瓶頸,各方都必須認真落實《條例》,建立統分結合、協調聯動的工作機制,形成各部門之間的工作合力。
再次,要加強監督檢查和追責問責。尤其要讓“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板上釘釘,確保地下管網規劃建設長遠利益。要加大對違規建設的查處力度,對擅自建設的,要依法依紀進行問責,保證規劃建設的權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