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份,在澄邁縣的海南某公司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要求消費者必須購買其制定的燃氣灶,要不然就不開通燃氣管道。目前,澄邁縣工商局啟動調查,并依據調查結果依法向省工商局進行案件移交,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據澄邁縣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今年8月份,有消費者向該局投訴,海南某公司在向消費者開通燃氣管道時涉嫌利用其市場支配地位。隨后經省工商局執法局授權,澄邁縣工商局啟動調查。
經查明,海南某公司利用自身在公共管道燃氣市場中的支配地位,在向用戶提供開通燃氣管道服務時,附加其他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利用已廢止的法規為依據訂立合同,向用戶宣傳并限制用戶必須購買具有海南燃氣用具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出具的“檢驗標志”的燃氣器具,方予以開通,否則不予開通。該公司以檢驗商品質量、性能等為借口,阻礙消費者購買、使用其他經營者提供的符合技術標準要求的其他商品。
目前,澄邁縣工商局依據《關于禁止公用企業限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依法對該公司涉嫌限制競爭的違法行為進行了調查取證,并依據調查結果依法向省工商局進行案件移交。(作者:林文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