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南坪某小區的鄭女士最近遇到了煩心事,由于樓上管道滲漏,她家的天花板上長滿了蘑菇。11月4日,蘑菇越來越多,她只得再次踩著凳子去清理。
住戶苦惱:家里天天長蘑菇
11月4日,記者來到鄭女士家看到,此為單間配套公寓,在白色天花板上,有一平方米的地方呈青黑色。伴著濕痕,天花板長滿深色青苔,白色石膏已起皮,長出不少蘑菇。有的細長像金針菇,有的粗壯如杏鮑菇。“像癩蛤蟆一樣,密密麻麻好惡心。”鄭女士指著天花板說,常會有墻皮和蘑菇往下掉。據介紹,此為樓上水池排水管滲漏所致,因無法聯系樓上住戶,問題遲遲不能解決。
據鄭女士回憶,房子是兩年前購買的,當時未發現漏水情況。半年后,她發現天花板有水往下滴,便求助物業和開發商,但一直沒得到解決。于是,她自2013年1月便停交物管費。
今年7月中旬,一張物業催費通知單貼到了鄭女士門口,要求繳納欠款1297.8元,否則不能享受物業服務。“我和物業達成意見,修復好漏水就補交費用。”鄭女士說,物業只是將天花板重新粉刷,不到3個月又開始滲水長青苔。“這次更嚴重,還長出了蘑菇!”
10月28日,鄭女士家再次被貼上物業催費單。由于問題沒解決,鄭女士不愿意繳費。
物業無奈:樓上住戶失聯了
“我們有苦衷,已經墊了2000多元了。”對此,萬達廣場管理處負責人說,早在去年底就聯系過樓上住戶,但都不在家,在物業留的聯系電話也成了空號。本著換位思考的原則,物業在7月中旬由公司出資對鄭女士的天花板進行修理。
該負責人說,如要完全處理好漏水,必須找到樓上住戶協商,撬開櫥柜后才能處理。隨后,記者陪同鄭女士來到物業辦公室。經過半個多小時協商,物業公司表示在漏水問題解決前,繼續對鄭女士進行服務。“如果還找不到樓上住戶,我們就采取切斷水電的方式,讓該住戶來找我們,不然不是辦法啊。”物管負責人無奈地說。
律師說法:
重慶鼎凌律師事務所楊玉蘭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方式計算。物業管理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管理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案中,鄭女士家的天花板因樓上住戶的水池排水管滲漏導致白色石膏起皮、掉落,甚至變為青黑色并長出了蘑菇,不僅有礙觀瞻,更影響居住感受。侵權人應當停止侵害并承擔鄭女士為修繕天花板所支付的費用。若物管方沒有盡到合同約定的義務,同樣應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律師提醒:合理使用、維護、管理房屋及相關設施是業主的責任,更是義務,不僅有助于提升自身居住感受,也在一定程度上盡到了維護相鄰房屋相關設施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