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24日表示,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
當前,互聯網迅猛發展,對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帶來深刻變化。同時,互聯網也是一把“雙刃劍”,暴露出的種種亂象污染了公共空間。互聯網的發展和治理,堪稱世界級難題。如何讓互聯網成為黨和政府促進公共治理新平臺?在這個“未知遠遠大于已知”的領域探索比拼,離不開互聯網立法作支撐。
近年來,在利益驅動下,網絡環境每況愈下,信息多元了,卻越來越難以在謠言和真相間做出區別;微博熱鬧了,有人卻不堪辱罵關閉微博“求清凈”;在互聯網上,越沒底線越容易出名、甚至越是傷害別人越容易獲得好處。這一切,已經成為某種令人煩惱的“死結”。
在當前互聯網生態之下,“依法管網”比任何時候都要顯然迫切。它清除的是網絡上的污泥濁水,保護的是公民的合法權利,目的是為人們提供一個規范、有序、健康的網絡環境,使我們的網絡空間清朗起來,這也是“依法管網”的意義所在。
管理網絡不是任性的,也不是散亂的,而是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根據明確的制度管理。應看到互聯網立法任重道遠。在當前依法辦網體現在兩個方面,既要承擔依法治網的責任,又要擔當宣傳依法治國的尖兵。打鐵還需自身硬。各級各類網站應成為普法守法的模范,還要成為依法辦網的踐行者。
網絡空間是現實社會的延伸。依法管網,建設清朗網絡空間,將“網信精神”落到實處,還須充分調動全社會的積極性,做到管理與運用并舉、他律與自律相輔,還互聯網一片藍天,才能形成合力,實現網絡強國的戰略跨越。(作者: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