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著飯,突然沒火了;洗著澡,突然沒熱水了……類似的因“野蠻施工”造成燃氣管道破損并給群眾生活帶來不便的事時有發生。據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統計,僅去年我市就發生近20宗類似事件。不過,今后類似事件會不斷減少。
昨日,記者從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獲悉,新版《惠州市燃氣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規定》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與“2011年版”不同的是,《規定》首次提出,在有燃氣管道范圍內的施工行為,均須先簽訂保護協議,并備案獲許可才能動工。未簽訂協議即動工的施工企業,將被視為不良行為錄入建筑業企業信用信息平臺,情節嚴重者將被清除出我市建筑市場。
●新規
建設施工單位損壞燃氣管道須賠償
《規定》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需在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鋪設管道、開挖溝渠、挖坑取土、打樁、頂進、挖掘、鉆探、道路施工等可能影響燃氣管道設施安全活動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管道燃氣經營企業須共同簽定《施工現場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協議》,制定燃氣管道設施保護方案,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確保燃氣管道設施運行安全。
在燃氣管道設施安全保護范圍內施工的,除由建設、施工、監理和經營企業四方共同簽訂保護協議外,還須在辦理安全監督手續時,向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公用事業、園林、交通、水務等行政主管部門提交安全保護協議,進行備案。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因施工作業不當造成燃氣管道設施損壞的,除第一時間告知主管部門和企業進行維修外,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因未簽定或未簽署安全保護協議就施工,導致燃氣管道被破壞的,將視為施工企業不良行為錄入建筑業企業信用信息平臺。
●處罰
不良施工企業或被清出我市建設市場
“今后在燃氣管道安全保護范圍內的施工建設行為,監管和處罰都明顯提升了幾個等級,相信以后野蠻施工將越來越少。”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有關負責人說。
記者從市住建局了解到,根據此前住建部門發布的有關企業誠信管理規定,今后我市將建立起一套科學的可操作性強的企業信用評價機制,對我市建筑企業誠信情況進行評分,并定期通過市建筑業信用信息平臺向外界公布。“凡是信用不良的企業,不僅生意會受影響,還可能被清出我市建筑市場。”市住建局有關負責人透露。
此外,我市建設行業誠信系統還將與省級有關系統聯網。這也意味著,企業如不誠信,“污點”可能跟隨終身。(記者:劉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