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網信辦連續召開“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 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座談會和“全國重點網站負責人”座談會。中宣部副部長、中央網信辦主任、國家網信辦主任魯煒表示,要認真學習宣傳和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依法管網、依法辦網、依法上網,全面推進網絡空間法治化。(綜合人民網10月24日-26日)
隨著社會的發展,互聯網已成為人們工作和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但令人遺憾的是,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國網絡空間并不如人們想象的那樣風清氣正,很多與社會主流不相符合的東西污染著網絡空氣。比如,網絡謠言此起彼伏、網絡低俗屢禁不止、網絡色情見縫插針、網絡黑客層出不窮、網絡滲透細水長流……眾所周知的“薛蠻子”和“秦火火”,就是因在互聯網上散播大量謠言而被司法機關依法打擊的“網絡大V”。以網絡謠言為代表的網絡亂象,不僅影響著廣大網民的身心健康,而且嚴重破壞了我國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損害著國家形象,影響著社會穩定,因此,必須依法打擊和依法管理。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新時期指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加快建設法治中國的綱領性文件,為新形勢下全面加強網絡空間法治化建設指明了方向。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現實社會中,法律是約束人們行為的強制性規范,在網絡空間里,法律同樣應該成為約束人們行為的強制規范。網絡不是特殊產品,任何人在網絡空間做了違法亂紀的事都要受到法律的懲處。近年來,中央網信辦、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已聯合開展了一系列專項打擊整治行動,如:打擊網絡淫穢色情、打擊網絡謠言、打擊網絡敲詐、整治互聯網虛假廣告等,網絡空間已從原來的烏煙瘴氣漸漸向清新綠色轉變。隨著網民數量和網站數量的增加,這樣的依法管理必須進一步加強,并成為一種工作常態。
依法管網符合國際慣例,很多國家都出臺了諸多法律法規管理互聯網。據媒體報道,美國自1977年便陸續頒布了《聯邦計算機系統保護法》、《聯邦禁止利用計算機犯罪法》、《計算機安全法》、《電子通信隱私法》、《全球電子商務政策框架》、《域名注冊規則》等多部法律管理互聯網,開創了將法制引入網絡空間的先河。德國從1977年便開始實施《聯邦數據保護法》,并在刑法設立了“數據偵聽罪”等法律法規。為杜絕非法內容及謠言危害社會穩定和國家安全的消息蔓延,新加坡政府于2003年成立新加坡媒體發展管理局,專事網絡管理、監控,特別是過濾網絡信息……在依法管網方面,很多國家已走在了前列,借得我們學習和借鑒。
網絡空間是虛擬的,但它不是法外之地。不管是辦網者還是上網者,只有以法律為準繩,以秩序為基礎,才能更充分享有參與、表達和監督的自由,網絡空間才能得到良性、持續發展,信息網絡技術才能成為人類社會進步和發展的“助推器”,而不是破壞現代文明成果的“公器”。